公告東宇生技:本公司合法董事長已變更為吳靜翊先生之說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11-24 12:22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24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申請第7屆新任董事、監察人暨選任董事長變更登記乙案,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業已於民國103年11月19日核准。二、本公司經登記合法代表人為吳靜翊董事長,自103.10.20改選日起前董事長黃哲倫與舊董監事成員對外一切發言、承諾與締約等法律行為將不代表本公司。3.因應措施:前董事長黃哲倫任內若有損及公司與股東權益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威潤:更正本公司101年度財報XBRL申報資訊及電子書下一篇皇將:公告本公司103年10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