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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0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立宇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Hwa Deng Investment (BVI)Limited 為本公司
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9936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986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98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99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申請銀行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237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622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
(2)日期: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33462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8581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9.9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1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2年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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