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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展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0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本公司股務擬自103年10月1日起委請中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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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股務事宜,依法報經有關證券主管機關或其指

定之機構核備後生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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