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化:說明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03
2.公司名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全國媒體
6.報導內容:媒體報導高雄市政府認定禍首為榮化
7.發生緣由:高雄市政府認定禍首為榮化
8.因應措施:
昨天開挖,應檢方的要求對於開挖的結果不得對外表示意見,基於偵查不公開,在檢方
公布偵查結果之前,我們無法對外說明。
對所有的安全措施及相關善後事宜,做全面的處理。對於調查單位後續開挖及釐清相關
事實所需要的資料,我們會充分提供、全面配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