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慶化學:公告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3/11/12

2.發生緣由:台中市環保局於103年10月20日上午至本公司大甲廠抽檢,查本公司

大甲廠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例假日紀錄操作條件不詳,違反空氣污染


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之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整罰鍰及依環境

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處環境講習2小時。

3.處理過程:依規定已改善。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辦理,

並改善完成。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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