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保護基金提撥比率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投保中心的保護基金自1003年1月開始提撥,金管會今(29)日宣布,自2016年起,調整證交所、期交所、櫃買中心所提撥保護基金的提撥比率,調整為1%。
金管會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發布令,命令自2013年1月1日起,提撥滿10年之證券商及期貨商暫時停止提撥,現金管會預定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命令自2016年1月1日起,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之提撥比率,擬由現行按其經手費收入之5%提撥,調整為1%。
金管會表示,前開調整已預告期滿,將於近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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