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產】地建會:發展商依足法例賣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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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建設商會主席梁志堅質疑消委會的批評。他表示,發商展賣樓部署是依足法例,至於不能一次過推售全部單位,因要視乎市場吸納情況。
梁氏又指出,業界已向政府反映過,在銷售條例規定下,發展商要提供又厚又重的樓書,因為無人問津,造成浪費之餘,發展商要額外製作簡化版銷售資料,增加開支。消委會發表報告前,未有與商會溝通,故未能反映另一方面的意見。
對於今早消委會對一手新盤銷售建議,長實地產投資董事劉啟文表示,暫時未完全了解,但公司本身依足銷監局及法例,做到「加零一」,亦沒有擠牙膏賣樓。
地產代理監管局歡迎消費者委員會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情況進行研究及發出建議,重申十分重視地產代理推銷一手住宅物業的手法及操守,絕不容忍任何違規行為。
地監局表示,根據相關執業通告,地產代理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不得向準買家提供,或提出提供貸款,如被證實違反規定,有可能被紀律處分,而早前地監局透過巡查,發現一宗違規個案。
地監局指,一向十分關注地產代理有否涉及「代客墊支」的違規行為,並以不同形式進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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