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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世越號」沉船事故完成審判,光州地方法院法官,今日判處船長李俊錫疏忽職守罪成,但誤殺罪名不成立,沒有按檢方要求判以死刑,只是判監36年。「世越號」大偈判入獄30年,另外13名船員分別判監5至20年。
【「世越號」停止搜救工作】
「世越號」今年4月由仁川駛往濟州途中,懷疑因急速轉向,失去重心沉沒,李俊錫和船員叫乘客留在船艙,另一方面自行棄船逃生。沉船事故造成大約300人死亡,至今仍有9 人失蹤。就在法官判案的同一天,南韓政府宣布,決定停止搜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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