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受害家屬不聞不問?北捷澄清:電話取代親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8 08:20
台北捷運5月21日發生喋血慘案,事發已超過2個月,但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何志偉、高嘉瑜連番砲轟台北捷運公司在慘案發生後,不僅不承認當時行政疏失,對家屬的後續安撫也不周全。
對於議員質疑,北捷總經理譚國光,說新北地檢署在偵查後已經有完整的調查報告,另外,也已經請律師準備訴狀,一定會在法律期限內對鄭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求償。
北捷說,有關改透過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對521事件兇嫌鄭捷求償營運損失,是經研議,由於本案新北地檢署已於7月20日以殺人罪嫌將鄭捷提起公訴,將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在法院審理鄭捷刑事責任期間,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向兇嫌鄭捷求償。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北捷說,有關是否涉有刑責案件,依據7月21日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本署偵辦偵辦103年度偵字第14864號被告鄭捷殺人等案……,於民國103年7月20日偵查終結,將被告鄭捷以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法判處最適當之刑,……另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捷公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下稱捷運警察隊)則因查無刑事疏失,予以簽結。」
「……江子翠站之站務人員於事發第一時間確有引導救護人員之作為,是無由推認北捷公司或被告等人有何延誤通報、送醫之過失情形;至捷運警察隊之人員編制多寡並非北捷公司單方所得決定,保全人員則乏主動盤查可疑人士之權責,亦難認捷運警察隊有刑事疏失,併予簽結。」
北捷強調,對於受害家屬於事發次日即每日持續派專人慰問亡者家屬,並擔任市府專一窗口提供協助;對於傷者也指派專人,每日探視,並提供醫療費用、病房升等及看護費用協助。
北捷說,由於亡者均已殯殮,傷者也陸續出院返家,家屬也逐步回復正常生活,為免密集探視慰問反影響他們的作息,故改每周以電話方式取代親訪,但專人服務窗口仍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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