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誰能治得了中國版奧巴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4 11:10
和訊專欄作者 王安(資料圖)
三一重工(600031,股吧)惹了誰?奧巴馬,美國最高領導。在中國古時候,那是皇上呀。
2012年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發布總統令,以國家安全為由,要求阻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對4個美國風電場項目公司的收購,並要求其出讓所有權及相關資產,且不予賠償,“對被禁項目並無賠償機制”。此案是22年來美國總統首次以國家安全為理由阻止外國企業在美國進行收購交易,此前也從來沒有中國企業因投資被拒而起訴美國總統。
在三一重工案,奧巴馬這個現代皇上,本身也被賦予了權力和正義。首先是美國海軍西北艦隊提出要求三一重工風場遷址,說可能影響空軍的訓練。其次,相關法律賦予總統權利,並不受司法審查。
在中國,不要說最高領導,不要說法理支援,單單軍隊提出國家安全,那就是鐵律,沒人能對抗,雖然中國不像朝鮮實行先軍政治。
但三一重工強悍,奧巴馬發話3天后,10月1日向美國地方分區法院起訴奧巴馬。
在中國,法院可以駁回起訴,隨便找個理由,比如訴訟主體不對,管轄權異議等。更損的是,不說受理或不受理,就當沒這回事,拖著。雖然法律規定了是否立案的回復期限,但那是紙上的說辭。法律也規定了羈押期限,但過一陣,就會來一場全國清理超期羈押的運動。
2013年3月,三一重工訴奧巴馬案被受理。10月開庭被駁回,且三一重工的2000萬美元資產被沒收。
法院判了,這下子死定了吧,唐吉訶德豈能戰勝風車?並取得了該項目建設的所有審批和許可。但三一重工心大:一個合法的企業,合法的項目,卻被禁止了,不許開工,不許轉讓項目,難道美國法律不保護合法的私人財產權嗎?不保護非美國人在美投資的合法權益嗎?
公平,財產權,這是美國的大問題,是200多年前歐洲新教徒跑到美洲大陸追求自由,建立合理的社會制度的初衷。
三一重工還有一個“正能量”:美國政府的行政權和法院的司法權是分開的,如果法院認定總統的行政指令違反了憲法,或者說國會通過的法律違反了憲法,從理論上來講,美國法院是有權利作出改正裁決的。具體說,奧巴馬和cfius就三一重工案的指令未經合法程式,剝奪企業財產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另外,美國各級法院獨立判案,法院並不存在系統隸屬和領導關係。
三一重工上訴。2014年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由漢得遜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維金斯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做出判決,推翻了地方分區法院杰克遜法官批準美國政府相關動議的判決,判決書長達47頁,認定:一、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ralls在bc項目中具有受憲法程式正義保護的財產權。二、奧巴馬總統下達的總統令違反程式正義,剝奪了ralls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美國政府需要向ralls提供相應的程式正義,包括cfius/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資訊和在了解相關資訊后回應的機會。三、cfius就bc項目針對三一各公司下達的各項指令,不因奧巴馬總統令的下達而自動規避法院的審查。初審法院應就ralls對cfius各項指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並進行實質審查。
劍劍封喉。一句話,私人和企業財產神聖。
奧巴馬犯了大忌。
紀委也管非黨員
如果三一重工在中國栽了,恐怕就沒這么幸運了。因為,沒人能治得了“奧巴馬”。
2003年,在外經商成功的吳運強相應老家河南固始縣政府招商引資的號召,回來創辦雙語幼兒園。但由於當地配套政策未跟上,加之經營不善,學校連年虧損,2008年吳運強將幼兒園協議出讓。之后在處理土地上上發生了一些糾紛,“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的罪名就找到了吳運強。2009年8月,吳被固始縣公安局人員從廣東抓回。
2011年11月,固始縣法院以吳運強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416萬元。吳運強不服,向信陽市中院提起上訴。因不滿辦案中的種種問題,吳運強曾在天涯社區發帖實名舉報。
或許是公開起到了作用,2013年7月,信陽市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一審的有罪判決,發回重審。當年9月,固始縣警察陳紅霞也因辦理案件過程中受賄而進入司法程式。
固始縣急了,12月,縣政法委給上級信陽市政法委一份紅頭檔案《關於被告人吳運強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一案的報告》,“勸說”信陽市中院,認為吳運強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構成要件,並屬“特別嚴重”的情形,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報告》提出兩點建議:其一,假如判吳運強無罪,“有違基本事實和基本法律規定,並且社會負面影響極大,必將造成固始縣的土地管理形同虛設”,“建議維持固始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其二,“如果上級審判機關認為應從多方面考量,建議庭外調解,協商解決”。
大家都知道,在中國,政法委統管公檢法司,能把這幾個部門的相互獨立和制衡的職能協調起來。並且,從中央到地方,政法委一竿子通到底,彼此有名正言順的溝通渠道,真正系統化領導。也就是說,沒人治得了“奧巴馬”。
果然,接到《報告》后,信陽市政法委一位領導將檔案批給了市中院的一位領導,“慎重辦理”。之后,信陽市政法委還牽頭召開了吳運強案的協調會。
領導這種原則性的批示很正常。明眼人都知道,領導的真實意圖需要底下溝通,甚至秘書之間的溝通。如果信陽中院改判吳運強有罪,那是中院“慎重”的結果。如果中院依然發回重審,領導批示慎重也沒錯呀,不是要防止冤假錯案嗎?
在吳運強案,如果法院沒能幫上“奧巴馬”,還有另一撥人馬,紀委。
2009年6月,在處理土地糾紛時,吳運強被帶到縣公安局詢問情況。當時由於證據不足,吳運強隨后恢復自由。奇怪的是,縣公安局沒有立案,縣紀委卻介入了。固始縣紀委紀檢監察一室主任王磊對媒體記者稱:“吳運強案是我們牽頭查辦的,之后我們對固始縣公安局出具了紀律檢查建議書,建議經偵大隊立案調查。”公安局聽話,遂立案。
按理說,吳運強並非黨員,案子也不涉及其他黨員領導,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紀委管不著吳運強,但紀委就管了,並且把個民事案辦成了刑事案。
這合理嗎?問這話又天真了。《紀律處分條例》也是紙上的東西,是可以被突破的,就像前文提到的是否立案回復期限和超期羈押。
吳運強好運氣,在不明力量的作用下,2013年12月23日,在固始縣法院同意縣檢察院撤訴10天后,吳運強終於拿到了不予起訴決定書。但中國許多人沒有這好運氣。
防止干部成為西方價值觀“應聲蟲”
三一重工和吳運強案,講的都是一個事:如何制約奧巴馬。但西方的玩意並不都是正確的,於是,中共中央組織部近日印發了《關於在干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防止干部成為西方道德價值的“應聲蟲”。
《通知》指出,當前大多數干部理想信念是堅定的,道德品行是好的。同時也要看到,在干部隊伍中,理想信念缺失、道德品行不佳是一個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隨著國內外環境深刻變化,經濟社會深刻變革,干部在理想信念上遇到的紛擾是多重的,在道德品行上面臨的考驗是嚴峻的。必須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導和幫助干部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素質,以實際行動彰顯共產黨人的人格力量。
《通知》指出,要深入開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教育,尤其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使干部真正領會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堅定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防止在西方憲政民主、“普世價值”、“公民社會”等言論的鼓噪下迷失方向,防止在封建迷信和宗教的影響下失去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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