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4/222.公司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9,111,764元,上述金額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