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羌為保育類動物 獵捕已違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1-06 17:44
設籍在台東縣的兩名男子到花蓮山區獵捕山羌,短短三小時獵捕14隻,其中2隻山羌已懷孕,數量多到讓警方都嚇到。野生山羌是保育類動物,分佈在全台各個山區,經常出沒於海拔兩千公尺以下的中低海拔闊葉林區,活動很分散,過去也很少見到如此大規模的獵殺。農委會林務局認為獵捕者很可能掌握山羌的繁殖地點進入獵捕。依照法令規定,類似的違法獵捕可能處以六個月以上到五年以下的刑期,併科20萬到100萬的罰鍰。(張佳琪報導)
設籍在台東縣的兩名男子到花蓮山區獵捕山羌,大小通殺一口氣捕14隻,包括2隻懷孕山羌,員警都搖頭直說太狠,把山羌抄家滅族。野生山羌是保育類動物,從野生動物保育法制定以來就納入,依規定不能獵捕,過去雖然曾經出現獵捕,但很少有像這次這麼大規模的獵捕。
也因此,農委會林務局很重視這個新聞,林務局保育組科長林國璋表示,不排除獵捕者已掌握山羌繁殖地點才進入獵捕。林國璋說:「正常的話,山羌在野外是散佈的,新聞報導它是一大群且有懷孕的,所以我們也在探討該地是否是它繁殖的野外棲地」。
林國璋說,山羌的族群數量目前仍難掌握,它散佈在全台各地山區,海拔兩千公尺以下的中低海拔闊葉林區較常見到蹤跡,依照法令規定,類似的違法獵捕,將被處以六個月以上到五年以下的刑期,併科20萬到100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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