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泰鼎:更正公告本公司發放股東現金股利事宜(原誤植股利發放日年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17 13:58
一、本公司業經10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79,545,116元,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新台幣1.85元,不分配員工紅利。
二、本公司已於103年6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103年8月6日為除息基準日,自103年7月14日起至103年8月6
日止為債券停止轉換期間,因董事會決議日至可轉換公司債停止受理轉讓期間,故按配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調整配息率。現金股利由原來每股配發1.85元調整為每股配發1.83345977元。
三、除息交易日:103年7月31日
四、最後過戶日:103年8月1日
五、除息基準日:103年8月6日
六、停止股票過戶日期: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8月2日起至103年8月6日止。
七、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3年9月3日
八、發放方式: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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