鎧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出售本公司位於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10樓廠房案(補充公告交易相對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15 18:14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新北市樹林區溪墘厝段溪墘厝小段121地號土地及其上新北市
樹林區溪墘厝段溪墘厝小段364、370、378、380、391、398、407、
417、419、431、438建號等11筆建物及附屬建物。
2.事實發生日:103/7/14~103/7/1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698.025 平方公尺,折合211.1526坪及建物
面積:2,952.2351平方公尺,折合893.051坪、每單位
價格新台幣106,377元(土地加建物加附屬停車位),交易
總金額新台幣95,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鵬翔成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26,498,541元(依租約期間,目前暫訂2年,分期認列)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在本公司三峽新廠建造完成並全數搬遷前,本公司以售後租回方式,租用
本次交易標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比價、不動產估價師出具的估價報告、董事長室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美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111,581,427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游廷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桃縣估字第00004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已取得估價師報告摘要。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張文騫、新台幣3,150,000元。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進行本公司資產活化。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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