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回應阿里注冊“雙十一” 合法但不義
鉅亨網新聞中心
蘇寧《關於》雙十一商標廣告禁令的聲明
和訊科技訊息 10月30日,針對阿里巴巴發布《通告函》宣稱“雙十一”是其注冊商標,蘇寧易購在微博上作出回應,認為阿里巴巴“法律合規手段不義”。
《通告函》中,阿里巴巴表示已取得“雙十一”的注冊商標(注冊號碼:10136470,10136420),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今日中午12:21分,蘇寧易購在微博上發表了《關於雙十一商標廣告禁令的聲明》,表示阿里巴巴此舉雖合法但手段不義;並且認為,阿里在取得禁令十多天后才突然曝光,使電商間的競爭被推倒風口浪尖上,不利於整個行業的形象;《聲明》最後還表示,“雙十一”可以是阿里的,但市場是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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