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列管餐飲業廢油流向 最快明年二月實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為了避免再有不肖業者將「廢食用油」混入食品當中,環保署除了將小蜜蜂列管、禁止「廢食用油」進口外,也研擬擴大業者需向環保署申報「廢食用油」流向的門檻,從原本的五千萬以上的西式餐飲業,下修為兩千五百萬以上的餐飲業都必須要申報。環保署廢管處表示,最快明年二月開始實施。(余曉涵報導)
食安風暴頻傳,「廢食用油」的流向受到關注,環保署除了將小蜜蜂列管和禁止「廢食用油」進口之外,也研擬擴大業者需向環保署申報「廢食用油」流向的門檻。環保署廢棄管理處代理處長賴瑩瑩指出,原本規定是資本額達五千萬以上的連鎖速食業者或餐館業必須向環保署申報,現在則改為兩千五百萬以上的餐飲業者、客房數達一百間以上的旅館業等都必須申報。
賴瑩瑩進一步指出,30號公告修正後,還會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如果都沒有問題,最快年底公告,加上輔導期,明年二月就會開始實施。賴瑩瑩表示,如果業者沒有依法申報,可依法處六千到三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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