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丹特:補充公告董事會決議一○三年度國內私募甲種記名式特別股應募對象與調整繳款期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3/06/3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103年6月30日董事會通一○三年度國內私募甲種記名式特別股
定價日、認股價格與應募對象等相關事宜。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應於董事會決議定價日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經決議
本次繳款期限為:103年7月1日~103年7月14日。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2,500,000 股,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十元整。繳款期限為民國一○三年七月一日
至七月十四日。
(2) 繳款期限至七月十四止,應募人史特勞曼投資(Straumann Holding AG)已同意認購
本次私募特別股全部發行股數12,500,000 股 (Straumann Holding AG),其單次
投資取得股權達本公司股權10.17%。,依「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
外國投資人單次取得興櫃公司10%以上股權,應事前向投審會申請,並取得核准函。
本次應募人尚未取得投審會核准函,無法在原繳款期限完成繳款作業。故調整繳款
期限為應募人自取得投審會核准函後15日內完成繳款。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且能強化公司
競爭力、提昇營運效能。
6.其他應敘明事項:應募人股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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