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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10
2.公司名稱:旭泓全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與中美矽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業已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03年8月1日,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7月7日證櫃審字第10300168422號函,
自103年7月24日起終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本公司簽訂之興櫃股票
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6.因應措施:
股票最後交易日:103年7月23日。
股票停止交易日:103年7月24日(終止興櫃買賣)。
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7月27日。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7月28日至103年8月1日。
合併基準日:103年8月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茲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
103年7月25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10366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辦理過戶者
以民國103年7月2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
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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