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準精密:公告本公司因廢水排放超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09
2.公司名稱: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電鍍廢水排放,因懸浮固體超標,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依同法第40條規定處新台幣110,000元整罰鍰。
6.因應措施:加強放流管線的維護保養及水質檢測。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