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望實企:蜜望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5,923,661元整,每股配發0.5元。
二、 本公司103年7月0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茲訂定103年8月05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
三、現金股利訂於103年8月1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費或匯費由股東現金股利中扣除。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發放通知書,請股東駕臨或以郵寄方式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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