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平安証券(香港)內部監控缺失予以譴責 並罰款600萬港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證監會週三表示,中國平安(02318)旗下香港分支中國平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因犯有嚴重內部監控缺失及其他事項,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600萬元。
證監會稱,經調查發現,於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間,平安沒有制訂防止洗黑錢活動的內部監控程式;沒有主動辨識和及時向證監會及聯合財富情報組舉報可疑交易;沒有為員工提供防止洗黑錢培訓;沒有制訂及遵循適當及有效的程式以在執行付款時保障客戶資產等等。
在部分個案中,平安證券在未取得有關客戶的適當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執行協力廠商付款,因此遭證監會罰款共600萬港元。
證監會表示,證監會在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平安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平安已就內部監控缺失採取補救行動(包括聘請新的管理團隊及行政總裁),以及平安同意委聘獨立審查員以確認其已執行新的程式及有關程式能妥善地運作。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本案涉及嚴重的內部監控缺失。平安採取了適當的應對措施,使其避免承受更嚴厲的處分。本案向業界發出了明確的警告訊息,就是市場絕不容許輕率的態度。」
-華富財經Quamnet/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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