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美: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4 17:11
第二條 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24
2.捐贈原由:支援「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廣文化藝術
及舉辦展演活動之用。
3.捐贈金額:新台幣7,925,000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該基金會之董事長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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