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太地產: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08
2.公司名稱:總太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年7月8日
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8.因應措施:
(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
第3項之規定辦理,自103年7月9日至103年8月8日下午三點三十分
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銀
行衛道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
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依所認購
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保帳號,
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統一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電話:02-27463797)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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