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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証券處理準則第三十四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三條。
二、公告事項:
1.股票發行人名稱: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2.自103年4月1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之可轉債84張,計轉換普通股479,997股,計新台幣4,799,970元。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之可轉債34張,計轉換普通股194,283股,計新台幣1,942,830元。
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4.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5.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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