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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0/19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37,5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10/20~103/12/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1,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15元至25元之間,惟股價若低於買回股份價格
區間下限,仍可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約3.9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0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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