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損害中聯重科商譽,原新快報記者陳永洲獲刑1年10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據“新華社發布”客戶端發布的快訊,17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以損害商業信譽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壹審判決原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2013年10月18日,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上市公司中聯重科(000157-CN)(01157-HK)財務作假內幕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從2012年9月起,《新快報》刊發10多篇文章披露中聯重科內幕。2013年10月26日,陳永洲向民警坦誠,自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導。(R01)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中國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