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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今日郭炳江繼續接受主控官提問。郭炳江否認其本人於2005年4月向許仕仁支付的500萬元是賄款,重申這屬給予許仕仁的顧問費;亦否認在2007年向許仕仁支付第二期賄款。同時亦否認聯同他人,一同向廉政公署隱暪已發生的事。郭炳江今日已完成作供。
郭炳江今日於庭上指出,在2005年4月12晚與許仕仁晚飯時,許仕仁提醒他尚未支付顧問費的尾數。主控官向郭炳江問及,其本人向許仕仁支付的尾數,要視乎新地最終向許仕仁支付的金額。郭炳江確認,但表示當時並無考慮有關問題,又指出當晚尚有其他議題傾談,當中包括誰是下任特首,以及曾蔭權為人等。主控官指出,當晚郭炳江﹑郭炳聯及許仕仁三人是磋商向許仕仁支付賄款問題,郭炳江指出絕不同意。
主控官再問及郭炳江,郭炳聯向許仕仁支付412.5萬元的決定,是有告訴其本人時,郭炳江表﹕無,又指出這是郭炳聯職責範圍,不會感到詫異,以及郭炳聯亦不想隱暪。主控官又指出,郭炳聯有向他透露,不向許仕仁支付有關金額,會讓人感到新地孤寒時。郭炳江指出明白郭炳聯的感受,又指出許仕仁給予不少好意見,而雙方各無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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