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晶科技:本公司103年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182,474,9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18,247,496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103年9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4668號函申報生效;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並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103年9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030019628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3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3年10月15日起至103年10月23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減資前無實體普通股:總數為394,158,32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941,583,210元。
(二)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普通股股:總數為275,910,8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759,108,250元。
(三)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四)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3年10月24日開始換發,換發方式如下:
(一)由於本公司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本次減資後上市掛牌買賣之新股計275,910,825股,亦採用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前往來往證券商開立帳戶,以利辦理登錄及交付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檔案、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股票換發處所: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四、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3年10月24日,以匯款方式或「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額低於(或等於)新台幣50元時,則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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