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詠城: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24
2.公司名稱:大詠城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6月2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減資前發行總股數股份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
(2)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90,000,000元,銷除股數9,000,000股。
(3)減資後發行總股數股份為5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0,000,000元。
(4)減資原因:為活化資金運用效率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5)減資比率:百分之十五。
(6)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於103年6月25日至103年7月24日止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7)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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