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相光:公告本公司101年第一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暨興櫃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1428號暨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計17,0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3年06月26日(星期四)起興櫃買賣。
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三、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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