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華社新聞中心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00016-HK)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涉貪案,今日郭炳江繼續其代表律師提問。郭炳江於庭上指出,曾研究將?士尼公園落戶馬灣的可能性,但是發現馬灣土地面積太細。他又指出其後向首任特首董建華介紹?士尼管理層,最終雙方達成協議,但是新地不可以參與該主題公園。
律師於庭上指出,政府早於1990年代初已有意發展馬灣。郭炳江在當時新機場工程中,需要興建青馬大橋,而大橋正好在村民居所之上,因此當時不少居民是反對。
律師又問及郭炳江,新地是何時開始有意發展馬灣時,郭炳江指出新地從1988至1989年在馬灣購入了一幅地,至1997年與政府落實框架協議,以及補地價。在買家期間新地與居民漸相熟,因此新地建議政府將居民搬遷至另一地區。新地需要興建200多間村屋以重設村民,同時要求政府容許新地在馬灣購入的土地興建珀麗灣,當然新地亦要補地價。當時居民接受有關建議,並且向居民作出其他賠償。他又指出最初新地是向地政署談及有關建議,其後公司向時任布政司霍德提出,霍德表示希望新地繼續有關計劃。
郭炳江又指出,當時政府要求在馬灣興建公園,目的是為了讓搬村有理據,又指出在1997年新地與政府訂立框架協議時,是涉及3部份,興建馬灣公園、珀麗灣及搬村。郭炳江又指出,最初時馬灣公園對公司並不重要,當時大部份時間主要是用於處理村民搬村。
被問及新地何時對馬灣公園態度出現變化時,郭炳江指出在1997至2000年間,政府與?士尼就在香港興建?士尼達成協議。他更指出馬灣公司是無法與?士尼樂園競爭。在1997年公司與?士尼管理層相熟,並且曾考慮在馬灣興建?士尼樂園,惟經過研究後當地土地面積太細。其後他向董建華介紹?士尼管理層,對方亦向在港興?士尼樂園的所在地。當時除了董建華外,時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以及財政司司長亦在場。
郭炳江指出當時董建華及特區政府均喜愛?士尼公園項目,並支援與?士尼繼續磋商。但是明言這是政府與?士尼的項目,新地不可以參與。由於馬灣公園無法與?士尼樂園競爭,所以在2000年時修訂計劃,並成為現時的挪亞方舟項目。不過在2005年時地政總署卻表示,不接受挪亞方舟計劃。他指出在2003年城規會已通過有關馬灣公園第一、二期,而當時新地已按2003年圖則興建了馬灣公園的地基。
許仕仁在2005年7月,已成為政務司司長。律師向郭炳江問及,馬灣公園問題成為對許仕仁行賄的原因,郭炳江表示不同意,又指出在事件上政務司司長是無法幫手,因此事件是涉及地政總署的問題,是專業的技術問題。
郭炳江在2005年8月16日,與時任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劉吳惠蘭會面。郭炳江指出是次會面是因為地政總署指出2003年計劃是不可行,因此想請劉吳惠蘭幫手。他又指出當時要求為馬灣公園提供旅遊巴服務,是因為挪亞方舟項目不同部分涉及的4至5個營運商,均指出旅客是透過旅遊巴前往馬灣公園。
前往馬灣的水陸交通比例,被視乎對馬灣公園發展有重大影響。在2006年6月5日許仕仁與郭炳江就馬灣公園會面。郭炳江指出當時與許仕仁會面,是因為新地員工與環境運輸及工局,以及運輸署的磋商並無進展,而當時挪亞方舟及馬灣公園已接近完成。他又指出當日與許仕仁會面,是為了磋商馬灣公園問題,而在會後許仕仁並無為新地提供優待。其後律師向郭炳江問及,許仕仁收受金錢並在馬灣公園上優待新地時,郭炳江表不同意。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或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
FINT[PFSTBMX,MRKT,MRKT,HOTS]
X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