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0/082.公司名稱:崇越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2年9月營業收入淨額正確應為646,756仟元,誤植為560,604仟元,另103年9月與去年同期營收增減額正確為-17,805仟元,增減百分比正確應為-2.75。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