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成工業:說明媒體報導本公司前賴姓業務經理遭起訴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04
2.公司名稱: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
6.報導內容:「賺破億差價 寶成集團業務經理詐欺起訴」
7.發生緣由:本公司前賴姓業務經理因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詐欺罪等遭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
8.因應措施:本案係本公司主動舉報,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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