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息基準日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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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1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5.65元(即盈餘分配3.9元及資本公積發放1.7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02
5.最後過戶日:103/07/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08
8.除權(息)基準日:103/07/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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