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鉅: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10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72,584,7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7,258,479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931號函辦理減資銷除股份,奉經濟部103年8月8經授商字第10301162470號函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3年8月22日證櫃監字第10300218081號函核准換發股票。
貳、茲將減資換發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3年9月30日(星期二)上櫃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3年9月18日起至103年9月29日止停止交易,且在新股上櫃買賣時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82,165,116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821,651,160元。
四、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普通股154,906,6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1,549,066,370元。
五、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
參、本次換發股上櫃日期與手續說明如下:
一、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民國103年9月30日(星期二)開始換發,並自同日起上櫃掛牌買賣,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二、本公司己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民國103年9月30日)起,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另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103年9月30日(星期二)發放。
五、換發地點: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
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肆、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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