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周永康兼任公安部長的詭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9-29 09:32
和訊專欄作者 王安(資料圖)
吳英父親吳永正很詭異。
9月4日,吳永正在被刑拘36天后,吳永正的代理人藺文財在被刑拘37天后,被取保候審。
吳英是涉嫌非法集資,幾次欲殺未殺終免死;而在這期間,吳永正當然是上躥下跳為女兒張目,這當然讓警方不爽。
此次檢方拒絕批捕吳永正的說辭是,吳永正涉嫌誣告陷害東陽市副市長陳軍證據不足。又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天,於是吳永正、藺文財在限期內被取保候審。
說吳永正詭異,是因為他表示自己沒有誣告陳軍,但對給陳軍造成影響表示非常抱歉。沒有誣告抱什么歉?據說,吳永正曾幫助吳英核實現任副市長陳軍與當年任財政局長的陳軍是否為同一人,目的是提出回避申請。如果僅限於此,這個工作不必做了,公務員公開履歷是義務,是必須的。
另一個詭異是:釋放吳永正,是因為他“抱歉”了、承諾配合了?但為什么警方還在尋找藺文財、吳永正涉嫌誣告陷害的新證據?而且,警方已獲取吳永正涉嫌嫖娼的證據,已將賣淫女抓獲,有如此人證,卻又暫緩執行對吳永正拘留處罰?
在官家,陳軍是領導,東陽的公安、檢察包括法院都是下屬,都曾合力要打倒吳英,此時為何內部檢察院和公安掐起來了?是真的由於職能不同而相互制約,還是在反腐的大背景下,正在醞釀抓出新的大老虎……
所有這些掐架的詭異,對吳永正來說是幸福的,因為,這年月還能詭異一下,不管這詭異背后有多少不為人知的因素,不管這詭異多么脆弱。
30年前,遲志強就沒能得到詭異的幸福。
1983年全國嚴打,這年9月,當紅小生遲志強在河北完縣拍攝電影《金不換》的外景,被藍制服紅領章的警察薅走了,罪名是聚眾淫亂。當時還不興“涉嫌”兩字。當年8月25日,中國政府發動了史上著名的“嚴打”。
當時和事后都認定,遲志強參與了一些高干子女的舞會,其中有傷風害俗的“貼面舞”。在那種氣氛下,年輕人花心翻滾,遲志強私下里分別與兩名女子發生了實際動作。遲志強當然不牽扯當今最時髦的以權攬色、包小三、潛規則等,實在是你情我愿。
雖說是30年前,但公安還是有素質的,能掂量輕重的。公安局給遲志強的單位長影打電話,說這個案件沒有受害者,頂多就是生活作風不好,讓廠子接出去教育。長影保衛處處長劉世榮,就是《英雄兒女》里演王成的,星夜兼程趕路,當時長春到南京要兩天,就在途中,有報導出來了,一切都完蛋了。
注意,遲志強案子有兩個特點,一是群眾舉報,不像現在找個賓館、招待所或度假村,那時跳舞都是在跳舞者的家里,被鄰居舉報的,說遲志強們借跳舞群居,拉著窗簾放鄧麗君的歌,一大堆男男女女亂搞不正當男女關係,跳光屁股舞等。另一個特點是輿論宣判,報導一出,舉國嘩然:這樣的人還留著干什么?趕快槍斃!短短一天的時間,全國各地的電話打到南京公安局,打到省政法委,打到省委。
公安局對長影的人說,現在不行了,不敢再提放人的事了,要不然全國人民不答應。后面的事進行得很快,9月抓人,10月遲志強就因流氓罪被判刑4 年。
據說,遲志強后來到了勞改隊才看到那張報紙,法院還專門為他寫了個內參:“《中國青年報》嚴重干擾法院審判、司法程式,在法院判罪之前,報紙無權定性強奸、輪奸。”但這有什么用?遲志強只好唱他的《鐵窗淚》。
遲志強之所以沒能得到吳永正詭異的幸福,也有體制上的原因。公檢法機關在黨委、政法委一元化領導下,如果領導發話了,檢察院、法院還如何能制衡公安?
政法委的設置幾經往復,建國后有政法領導小組,至文革前被撤銷。1980年代重建中央政法委,1982年被定位為“黨委的一個工作部門”,此后一些地方政法委以加強黨的領導為名不斷充實權力,成了公檢法的直接領導。1987年中共十三大決定“理順黨組織與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司法機關的關係,做到各司其職,並且逐步走向制度化”,1988年中央一級取消政法委,但旋即於1990年恢復,定位於黨委的“參謀”和“助手”,職責是宏觀指導和協調政法工作。到1999年,政法委則被進一步定位為“各級黨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另有一個原因:公安的地位大增,超越檢察院和法院。在中央一級,自從政法委書記兼最高院院長任建新退居二線后即有了專職政法委書記羅干,而公安部長卻成了政法委副書記,且大部分時間里都是唯一的一名副書記壓著最高院和最高檢一頭。這種態勢到周永康以中央政治局委員之職兼任公安部長達到最高,最高法院院長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都只是中央委員,與司法部長和國家安全部長平起平坐。在地方,各地則多以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對應。
根據中國《憲法》,最高法和最高檢是國家司法機構,其主官入列“四副兩高”,屬黨和國家領導人,而公安部只是國務院下屬的一個部門,是執行機構。周永康的高位兼任公安部長,使公安部長在黨內的地位高於最高法和最高檢,置《憲法》於尷尬。
在司法實踐中,公安是第一程式,它們有抓人的原始動力,必然會全力維護抓人的正確。而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把抓人協調成“鐵案”,檢察院和法院還制衡個
作者簡介:王安,和訊專欄作者,198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學統計。曾任中國青年報《經濟藍訊》主編,現供職《證券市場周刊》。其間輾轉在若干媒體,體制上有央媒、行業報、民媒、夫妻店、打著中央旗號的個體戶,形式上有報紙、雜志、航機雜志、電視、網絡之類,間或寫書,著有《25年》、《老大中國為何步履沉重》、《股爺天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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