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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告《滬港通試點辦法》,允許投資內地A股的滬股通投資者,透過香港證券行進行孖展及借貨沽空。不過,仍未就市場關注的稅務安排作出交代。
上交所終於就滬港通執行細節作進一步闡釋,跟上交所4月發布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最新發布的檔案刪除禁止融資融券的條文。
投資A股的滬股通投資者,可透過香港券商沽空指定股份,但這些股份必須是現時上交所容許沽空的股份。
沽空盤價格不可低於最新成交價,單日沽空比例不可超過1%,而連續十個滬股通交易日內,沽空比例累計不可超過5%。港交所(00388-HK)將於每個交易日公布沽空比例。
另外,上交所亦容許滬股通投資者,透過香港證券行承造孖展,不過,若融資監控指標達規定比例,上交所會暫停買入孖展。
至於內地投資者可否透過融資融券,藉港股通買入香港股票亦是外界關注的問題。最新的《試點辦法》已刪除禁止融資融券的條文,意味內地投資者可沽空港股及承造孖展。
此外,《試點辦法》亦為兩地投資者,就參與股份供股及配股提供空間,《試點辦法》訂明北向投資者可參與配股,而南向投資者可按中國證監會規定,參與港股供股及公開配售。
為免影響額度,上交所訂明投資者不得透過低價大額買入股份,惡意佔用額度。
投資者保障方面,雙方交易所可在確認違規行為後,要求對方進行處分,並明確表示北向投資者有權行使股東權利,上交所將於稍後公布投資者參與股東大會的網絡投票規定。
來源:《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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