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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11
2.發行股數:12,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
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1,8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85%,計10,2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認購。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231.4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3/07/05
13.最後過戶日:103/06/3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05
16.股款繳納期間:103/07/11~103/08/1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3/06/1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塹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光復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於103年4月2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
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
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1319號函申報生效。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各項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
以變更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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