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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并入阿里:互聯網最后的變量塵埃落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6月11日,阿里全面合並UC:即在此前持股66%的基礎上,以現金%2B股票方式收購剩余股份。同時,UC將融入阿里,成立阿里UC移動事業群。幾年以來,UC一直處於獨立發展和被巨頭合並的傳聞中訊息不斷。作為中國第一大移動瀏覽器,UC曾是互聯網巨頭格局中的最大變量,如今,從某個角度來說,這個變量塵埃落定,UC這個重要“入口”終於花落阿里。

UC因何成變量?


UC因何成為巨頭格局中的變量?在過去十年,移動瀏覽器、移動搜尋相對於APP等形式的地位起起伏伏,從Symbian的衰落到iOS與Android OS平臺共榮,UC歷經這些變遷,在過去一直被視作中國互聯網格局中的最大變量。

作為一家定位在移動互聯網服務的公司,UC成立時間其實並不短,成立於2004年。那時,還在聯想投資任職的俞永福認為瀏覽器是未來移動互聯網的巨大入口。壟斷Symbian OS的優勢足以讓UC瀏覽器在2009年就可以實現盈利。而2008年蘋果APP Store的推出以及隨后APP的繁榮, “Web已死,Internet永生”的論調更是則讓以UC為代表的瀏覽器公司前景存疑。

轉折點出現在2011年底。從2011年底開始,Google、Facebook等巨頭開始感覺到HTML 5應用在用戶體驗上的改善,這意味著瀏覽器作為曾經的入口再次被置於更加關鍵的地位:2012年,UC瀏覽器的用戶數量已經超過3億,而在中國,任何擁有超過1億用戶的互聯網公司都絕對有資格被稱為一個“入口”。自2011年尤其是2013年以來,原生APP的活躍度下降,也讓瀏覽器的地位再次從被唱衰到被重視。

與那些僅具備想象空間但暫時不具備商業化能力的互聯網公司相比,UC具有明顯優勢:它的UC九游平臺是國內最大的Android遊戲聯運平臺營收狀況頗佳,其給上下游企業的分成在2013的目標就定在3億元之多,預計到2015年九游給合作伙伴的全年分成將超過15億。

對UC來說,歷經十年發展,自身已經是一種“入口”,又具備足以養活這個入口的收入,無需依賴發展緩慢的移動廣告,UC也曾想過成為繼BAT(Baidu、Alibaba、Tencent)之后的“第四巨頭”。然而中國互聯網目前集中主流的利潤模式已經分別被三個巨頭占領:搜尋引擎廣告、電商、遊戲,加之體量所限,UC成為巨頭覬覦的對象,搖擺之中,隨之成為互聯網格局中的最大變量。

巨頭纏斗中的UC

把時間線拉長一點,圍繞UC核心的瀏覽器、移動搜尋業務,也從未消失在三大巨頭的戰略版面里。在這種情況下,UC的角色頗為微妙。

2013年9月,騰訊入股搜狗,占股36.5%。從傾力搜搜到入股搜狗、整合搜搜,騰訊對搜搜的處理一如其對QQ網購、拍拍等的處理,充滿了主導者劉熾平的投行思維:對於難以做到第一,營收狀況又較差的業務,打包售出,甩開負擔。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甩開”搜尋的同時,騰訊卻保留了QQ瀏覽器力量,在外界看來,在中國市場僅次於UC瀏覽器的QQ瀏覽器仍然具備一個“入口”的可能性,在移動瀏覽器和與之緊密相連的移動搜尋方面,騰訊還沒有“死心”。

再看百度。盡管阿里早在2009年就戰略投資UC,但百度與UC的收購“緋聞”從來沒斷過。瀏覽器和搜尋緊密相連,對PC端搜尋引擎第一的百度來說,保住移動搜尋是必要的。但從百度目前的移動端APP來看,其與PC搜尋相差不大。在過去幾年,百度急於增加其在移動領域的渠道和想象力,以至於以19億美元——這個在事后看來“太貴”的價格——收購了91無線。

對三大巨頭互聯網公司來說,UC不僅是一個移動互聯網的入口,更重要的是,是一個盈利狀況良好的入口。與騰訊的“超級入口”微信相比,目前來說,UC有更強的變現能力:UC旗下UC九游平臺是除騰訊之外的最大的移動遊戲運營平臺之一,其自身盈利能力和分成能力頗佳。

巨頭纏斗,作為變量的UC,一方面享受著競相收購的“香餑餑”待遇,而另一方面也遭遇巨頭正面沖擊的壓力,2011年和2014年,俞永福先后對騰訊和百度就“不正當競爭”的開炮。

走向阿里

“UC是代表阿里走到了百度的對面”,阿里巴巴集團於2009年第一次戰略投資UC。根據2014年5月7日阿里巴巴集團commit的招股書檔案,至此次披露之時,阿里巴巴集團共持有該公司66%的股份。2014年6月11日,UC被阿里全資收購,成為阿里的新事業群。

UC為什么選阿里,或者說,阿里為什么看中UC?

從幾家大型互聯網公司的格局來看,阿里實際上是UC的最好歸宿。

先看與UC傳過最多緋聞的百度。2014年4月底,UC與阿里合作推出“神馬”搜尋,在手機瀏覽器里輸入sm.com,可直接到神馬搜尋首頁。神馬搜尋甫一推出,即達到了約20%的移動搜尋的市場份額——正如2012年8月,360推出自主搜尋引擎,一舉搶占了約20%的PC端搜尋引擎市場份額。實際上,在此之前,百度即有約30%的移動端搜尋流量來自UC瀏覽器。當UC把這部分流量留給自己的移動搜尋,市場份額的“瞬間”轉移是肯定的。

這說明,在移動搜尋領域,UC與百度的關係,正如在PC端360與百度的關係,更進一步,如果說在PC端,百度尚有多年積累的中小企業和網站聯盟作為其后盾,那么在移動領域則沒有如此的優勢。如果被百度收購,那么百度與UC的合並則比較類似於當年優酷與土豆的合並:減少對手的意味勝過優勢互補的考慮。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或許是UC沒有選擇百度的重要原因。而騰訊則同時擁有搜尋、瀏覽器業務而與UC業務過於重合。

並入UC之后,阿里所謂“入口的焦慮”實際上已經越來越少。目前,在移動端,阿里擁有手機淘寶、支付寶錢包、天貓手機客戶端、高德地圖、蝦米音樂等,而如果算上其入股的互聯網公司,阿里還部分的擁有新浪微博、優酷視頻等“入口”,如果將包括支付寶錢包在內的都算作APP類,那么UC作為瀏覽器,可以為阿里提供另一種保障:APP與瀏覽器入口並舉,減少其中一種“入口”式微而帶來的不確定性影響。

對阿里來說,目前,以APP作為“入口”來看,它已經占據了常用APP當中的四席:支付寶錢包、手機淘寶、UC瀏覽器、高德地圖。對阿里來說,所謂“入口焦慮”已經解決,剩下的就是深度整合與融入,讓UC的融入產生“1+1>2”效應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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