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成科技:公告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可成二,代碼:24742)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3年11月17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41117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41117
發生緣由:依可成二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依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該轉換公司債發行滿六個月翌日起至到期前四十日止,可成科技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債券。(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3年10月16日至103年11月15日(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3年11月15日(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3年11月17日(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3年10月16日(六)、每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本公司統一於103年11月21日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交付各債券持有人。(七)、債券收回手續(1)、若已將所持有之「可成二」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2)、因本轉換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權人得於收回基準日(103年11月15日,因適逢星期例假日,故以103年11月14日為基準)之前一營業日(103年11月13日),以書面通知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本公司,按當時之轉換價格(新台幣181.27元)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規定,將債券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債券持有人請攜帶1.證券存摺 2.集保帳戶印鑑,至原交易證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將債券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3)、若債權人於收回基準日(103年11月14日)之前一營業日(103年11月13日),未以書面通知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將債券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本公司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本債券。(八)、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2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
債券代碼:24742
票面利率: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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