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隆: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潤隆二,代碼:18082)到期還本暨終止櫃檯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民國103年10月12日發行滿三年到期,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到期時之利息補償金為面額之3.79%,實質收益率為1.25%)以現金一次償還。
二、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自民國103年10月3日至103年10月12日停止轉換,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103年10月13日終止上櫃買賣。
三、轉換辦理程式: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債權人須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開始日(103年10月3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前(103年10月1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由交易券商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受理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上述申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普通股撥入原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四、到期還本辦理程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三個營業日將債券持有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本公司將統一於民國103年10月23日將款項(扣除匯費或掛號郵資)以匯款或郵寄交付債權人。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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