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旺:澄清聯合晚報B8版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21
2.公司名稱:和旺聯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B5版
6.報導內容:「...預估兩建案的EPS項獻度為3元」「...預估每股獲利可達2元以上」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有關上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善意報導,實際數字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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