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06
2.公司名稱: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針對報導,公司已於6/06發佈重訊澄清報導內容。
(2)今補充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子公司-威力
新能源(吉安)有限公司所在地)於 6/07 11:42於官方網站
發佈之「澄清公告」,網址如下:http://www.gjjkq.
gov.cn/news/XWZX/TZGG/2014/67/14671142514KKIH2E02
1D1B9DF1D0J.html,內容如下: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開發區發展的關心和支援,尤其是
對我區環境保護的監督和指導。現就網友提出的有關我開
發區威力新能源公司有關事宜,澄清如下
1.台灣台玻集團在我開發區沒有投資項目,因此更不存在
網友稱其導致污染的事實。
2.威力新能源公司是一家國家推動發展類環保型高新技術
無污染的台資企業,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氣全部經過
回收系統經冷卻再利用,產生的少量廢水經過無害化處
理達標排放,對生態和環境無影響。該專案環境影響評
價工作近日進行了專家評估,環保部門將根據專家評估
意見和公示情況予以審查批復。該專案必須在環評批復
後,該企業才可以進行一期試生產和啟動二期建設。
3.經查,劉姓網友失聯事件與我開發區和台商投資無關。
我開發區希望網友尊重事實,在未瞭解事實的情況下,誤
再以訛傳訛,以免觸犯相關刑事法規。
6.因應措施:將正式發函予環境資訊中心,對於其未經查證,任意
引述大陸網民不實之報導與指控,所引起商譽之損害,應於該
網站上發佈澄清公告及正式道歉,且立即移除該篇不實評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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