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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能:澄清環境資訊中心刊載新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06

2.公司名稱: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針對環境資訊中心刊載新聞,聲明如下:

(1)台玻集團並未投資威力能源及所屬相關公司。

(2)林伯實先生係以個人之投資公司-實聯國際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投資本公司,擔任董事一席;公司經營由董事會委任

董事長、總經理等專業經理人所組成之經營團隊營運,並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符合公司治理相關規定;與網路上所

稱林伯實先生介入經營明顯不符。

(3)威力集團所投資生產之各類電池產品,為國家政策所推動

之新能源產業,並無水源及空氣污染問題。

(4)本公司於吉安設立之工廠皆依當地政府要求,所有環評作

業依主管機關規定申請。

(5)對於網路上傳言大陸網民失蹤與發表威力能源環評敘述有

關,皆為不實指控,與本公司完全無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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