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說明本公司相關人員配合法務部廉政署調查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31
2.公司名稱: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有關本公司董事長及相關人員經台北地檢署偵訊後,業已交保請回。
(2)本公司標得八德合宜住宅投資興建案一切程式合法,且已完成簽約作業。
(3)本公司及各轉投資事業之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不受影響。
8.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調查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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