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光電子:公告一O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及相關細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訂民國一O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為配息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O三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五)至一O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一O三年六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8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本次配發現金股利金額及其細則如下:
(一)本公司經一O三年五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將分配之股東股利新台幣3,158,919,424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計算,每股配發4.6元。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 訂於民國一O三年七月十日(星期四),以電匯或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發放予各股東。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