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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騙21件 超級騙子騙財騙色判1年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29 16:08


一名詐欺慣犯犯下多起詐騙案被通緝仍不知悔改,逃亡期間再度欺騙一名離婚婦人的感情,婦人家屬警覺,協助警方逮捕這名慣犯。台北地院審理後,以二十一個詐欺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如易科罰金109萬元。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五十歲的王姓詐欺慣犯,在民國100年2月間冒用大誠高中就業輔導主任名義,向大台北地區的十六家美髮業者騙取建教合作招訓費超過一百萬元外;同年暑假又跑到東台灣,對花蓮地區的業者佯稱是海軍海龍號艦長來渡假,再捏造出車禍、要修車,皮包不見、沒帶錢等理由投宿,請求業者先借錢或延後支付住宿費,不法獲利五萬多;隔年被告後,王姓詐欺犯跑到新竹藏匿,以假飛官身份結識被害的離婚婦人,兩人不但同居,住進被害婦人家中,還騙吃又騙喝長達半年。

台北地院審酌王姓詐欺犯素行不佳,以不法手段詐騙高達110萬元,但他事後曾當庭向部分被害人道歉並達成和解,法院認定他觸犯二十一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如易科罰金10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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