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佑: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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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29
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時,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決議事項及本公
司所出具之承諾事項如后:
(一)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
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
(1)最近3年度及申請(102)年前3季業績變化之合理性。
(2)公司產品主要為汽車零組件,面對汽車產業、景氣變化及國內外同業競爭,公司之
因應措施。
(3)公司主要業務為汽車自動變速箱零組件之產銷,面對油電混合車及電動車發展趨勢,
其對公司之影響及未來研發、技術發展規則。
8.因應措施:本公司執行情形如下:
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初次上市
用」之公開說明書,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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