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惟科技: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9/11
2.公司名稱:創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
6.報導內容:創惟攜意法搶攻Apple Pay ..............
7.發生緣由:該報導業績內容非由本公司提供,係該媒體所自行推測,與本公司無關。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做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櫃買中心電話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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