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宇高新:擬處分間接投資大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之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26
2.標的物名稱及性質:間接投資大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之股權
3.交易價格:不適用
4.交易相對人:不適用
5.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6.預計讓與損益:不適用
7.鑑價機構及價格:不適用
8.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9.讓與營業、資產金額及占固定資產淨額、資產總額比例:不適用
1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1.讓與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
12.決策過程:待提請103年股東常會討論通過後,擬授權董事會依「取得及處份資產
處理程式」為之。
13.預計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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